2023年西宁市公租房第二批申请人名单何时公布_西宁公租房网上缴费

2023年西宁市公租房第二批申请人名单何时公布?

目前来看,关于“2023年西宁市公租房第二批申请人名单”的具体公布时间并没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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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可以预计的是,这些名单的公布时间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政策调整、社会环境变化等等。

另外,也可以通过关注当地相关媒体或者政府官网等途径来获取最新的公告和消息,及时了解相关的信息。

经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初审、大数据比对、不动产查询和社区居委会、县住房保障中心入户调查核实,下列家庭符合2023年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居民举报,

西宁公租房网上缴费?

西宁市公租房网上缴费只能通过指定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在缴费页面选择缴费城市、地区、缴费业务、缴费商户、身份证号码、租赁户编号等信息填写完整无误的话,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公租房的缴费业务。

2021年西宁公租房个人可以买吗?

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5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予以腾退,不得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的商业用房、商品住房,将由产权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或出租。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拟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青海西宁的公租房怎么申请?

公租房申请流程详情: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区或镇、办事处提出申请,社区或镇、办事处在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进行公示。

(二)初审符合条件和公示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复审。

(三)区人民政府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并进行公示。经复审符合申请条件和公示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终审。

(四)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纳入配租轮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