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有编制吗

城管人员有编制吗?

看你是哪个城市的。南京的城管分三种。  城管的领导干部,比如城管科的科长、副科长、科员等,属于公务员,大多数是转业军官出身。这类城管收入最高,享受公务员的收入和待遇。表面上看不出来他们是不是城管,因为他们从来不穿制服,也没有制服。一般这类城管不进入执法现场,只坐在办公室里下达执法命令。  行政执法中队的城管队员,属于事业编制人员。这种城管是正规城管,通过地方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比较年轻,文化普遍在本科以上,数量非常少。在普通城管面前,事业编的城管相当于“将”,穿制服,戴钢盔,配防刺背心和对讲机。素质上,事业编城管普遍比较高,是不会随便动手动脚的。一般除查处违章建筑外,这种城管不会到现场执法,工资相当于同地区事业单位,待遇上与同地区警察类似。  最后是城管协管员。这种城管属于临时工,地方随时可以招,数量非常庞大,占城管群体总数的90%以上。这类城管大多由老企业破产后的失业工人组成,少部分以前是农民工,极少数人以前坐过牢。这种城管文化程度普遍低下,多数不识字,素质差,主要干体力活。打小贩、拆房子什么的一般都由这些城管实施。这类城管有制服,但制服跟行政执法中队的制服很不一样,也不配头盔、对讲机和防刺背心。收入方面,这类城管收入微薄,很多其实比摆地摊的小贩收入还要低,只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做错事可以随时裁掉,工资又低,这类城管往往成为地方政府城管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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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吗?

参公源自于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根据这一概念,申请参公的当然只能是事业单位,所以大家必须认识到一个问题,在国家机构编制管理中,参公了人员的编制依然是事业编制。一般情况下参公都是以单位进行申报,单位符合经批准参公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公管理。

接下来,笔者就假定综合执法机构经批准取得了参公地位,各身份人员是否能够参公进行一点分析。

首先,划入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能否参公的问题。原则上人员管理应当符合机构性质,所以,如果划入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的编制是使用的事业编制,并且不是工勤人员的,符合参公的前提条件。

其次,事业单位中使用工勤编制,且没有进行过聘干的人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排除条件,不具备参公资格,不能够参公,即使划入了综合执法机构,大概率效仿原行政机关消化工勤编制的做法,退一减一,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

最后,最复杂,最容易产生分歧的是聘干人员是否能够参公的问题。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多样的原因,目前有一些单位就存在了一批进入单位时使用的是工勤编制,后面进行了岗位聘用管理的群体,就是所谓的聘干。关于聘干是否能参公的问题,不同的群体对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进行了不同的解释,有认为聘干后就不再是工人,自然取得干部身份的,有认为聘干后使用的还是工勤编制,依然是工勤人员的等等不同的解释,但本质的问题,这些都还是民间解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依然缺少着一种有权解释,都是不同群体出于自身利益的不同解读,有点职业主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