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有人问: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界定“体罚”与“惩戒”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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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华字典的解释: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成年人(父母或老师)对小孩(子女或学生)的身体使用的体罚,可表现为大屁股、打手心、拧耳朵、罚站、罚跪、鞭打、蹲马步、操场蛙跳、不让吃饭等形式。
惩戒:就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旨在制止和预防行政人员和管理相对人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看了这两个词的解释,我们悲哀的发现,我们无法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有效的“惩戒”!

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用何种“有效”手段,来达到“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一旦惩戒手段运用不当,就会变成“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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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行使教师的惩戒权了呢?

我认为,对于教师的所谓“惩戒权”,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在《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严密保护下,教师其实是无法独立行使“惩戒权”的!

所以笔者建议实行分级惩戒制度。

第一,对不同的违纪学生采取不同惩戒手段。

可以视学生违纪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惩戒方式,比如口头劝说、训诫、反思、警告、关禁闭、强制社区公益劳动、开除、强制参加工读学校等。

第二,实施惩戒权的主体权限要明确。

一般教师、班主任:口头劝说、训诫、反思

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警告、关禁闭(这是国外教育经常干的事)

校长:强制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开除

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强制送入工读学校

第三,需要对青少年相关法律、教师的相关法律进行适当的修改。

如果不进行修法,则“惩戒权”将沦为一句空话!

第四,还需要对学校、教师的施教权依法保护,坚决拒绝“校闹”。

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学校、教师的施教权,严惩校闹行为。那么,落实教师的惩戒权必将沦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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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说:赋予教师惩戒权,不是为了让学生向老师低头,而是要教育学生向规则低头!

白岩松说,赋予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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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家长,我还是真心希望老师具有一定的惩戒权好些。现在的学校现在的老师,被一些规章制度牢牢束缚,更被一些社会道德舆论所绑架,被个别学生家长所伤害……所以多数老师在教育中畏手畏脚,或者只求自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也难怪老师,不是他们不想负起教育的责任,而是在一些具体案例中,他们伤不起,他们家里没矿,他们还有父母儿女还要养家糊口。如果长期这样,学校教育就迷失了方向,因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这既是令孩子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亦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识的必要手段。

当然,惩戒不等同于体罚,它是有一个度,至于这个“度”,得靠有关教育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出合适的条条款款。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毕竟教育等不起,孩子耽搁不起。

如果有人在很多人面前羞辱您,而且您没有招他惹他,您会怎么办?

如果有人在很多人面前羞辱您,该怎么办。那我问你,如果有一条狗无缘无故地朝你旺旺叫,你该怎么办?躲开就是了(这里只是单纯举例,没有贬损对方的意思)。《三体》中有个说法叫降维打击。我们为了战胜敌人,我们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我们应该跳出这一维度,站在更高维度看待问题。解决问题永远要提建设性建议,而不是要激化矛盾。你觉得受到了羞辱 ,你可以不那么在意。韩信能受跨下之辱,没人能说他是懦夫。这里也不是在安慰你开导你。这里要提醒你的是,你有更重要的事需要你办。强大自己,使自己变得不可或缺,挑畔者自然会自愧不如。还记得网上那个段子吗?八百万的豪车与一千二百万的豪车相撞了。车主互相交换了名片成了朋友。真假我不清楚,但很能说明问题。有人真做过统计,富人往往更倾向于合作,穷人更倾向于互相伤害。这不仅仅是智商问题(确实存在,不展开),贫穷真能限制想象。路径依赖使某些人即使不傻,但也很难摆脱贫穷的现状。往往见识比知识还重要。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重新看待这一问题。现代博奕论,以眼还眼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策略,甚至可能是最佳策略。但是,这是计算机模拟得出的结果。它有硬性的约束条件。即,信息必须对称,你能证明对方是有意针对你,而且你能证明你没有伤害到对方。为了防住这条底线,博奕论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对方第一次伤害你了,你仍然要选择与之合作。但如果有第二次,你就需要考虑还以颜色了。不然大伙都会认为你是软柿子,都想捏一捏。枪打出头鸟是维系纳什均衡的一种策略。反正今晚我也尽兴了,干脆咱们就更进一步。如果闲啰嗦,可自行略过,今晚我有点失眠,索兴多叨叨几句。还是从博奕论方面说。鸽派人数与鹰派人数的纳什均衡点在2:1附近。如果接近这一比例,你选择当鸽派与选择当鹰派无所谓,均不太吃亏。如果偏离此值太大那就要靠边站队了。举个例子,比值变成了1:2.你可以把鸽派想象成民众,把鹰派想象成小偷。这时候,小偷严重过剩,小偷内部会闹危机的,偷谁去呀?偷窃的收益越来越与“付出”不匹配,这时候还不如去当好人收益高。一部分小偷会自动“从良”。比值向均衡点靠扰。好啦,出于理智,不终身学习,随便就想扮演反面人物,不吃亏才怪。好人难当,坏人也不是随便就能当的。这个社会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奖励合作者。挺直胸,往远看,没那功夫打理眼前的苟且。欢迎探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