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宅家怎么才不会废掉

长期宅家怎么才不会废掉?

长期宅家怎么才不会废掉?

小敏宅在家里有16年了,2006年辞职,一直到现在,没见她废掉,相反,她越活越精神。

小敏当年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工作,单位给她交三险一金,买房还能贷款,逢年过节,各种福利待遇都能跟上。当年,小城里的青年才俊找对象,都盯着小敏这样的单位。

小敏那时给领导写材料。她还曾经梦想着将来升职加薪。不过,梦想破灭得实在是太快了,她因为写材料不过关,经常被顶头上司指责。上司指责的话很难听,她常常躲在卫生间,偷偷地哭泣。

小敏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看看剧,写写画画,原本她以为这次调到领导身边,给领导写材料,是一件好事,离升职加薪不远了。没想到压力这么大。一个月,她修改六七遍的材料,竟然还是不过关。

最后一次,小敏修改好材料,上司过关了,让她送到大领导那里。大领导让小敏站在旁边足足有一个小时,给小敏讲这个材料哪里不好,还边说边在材料的空白处,做各种提示和注解。

说一句实话,小敏没听懂大领导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领导的每一句话,她都明白,可是把领导的所有话联系到一起,她听不明白。

小敏把领导批示过的材料拿回办公室,她发现领导写的字,都是梅花篆字吗?怎么一个都不认识?她把材料上的字,拿给办公室的同事看,大家互相猜,这个字什么意思,那个字是什么意思。

小敏的顶头上司还责怪小敏:“大领导给你批示,你当时没记住?你是猪脑袋?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人,是怎么混进我们部门的,不要以为有几分姿色,就不用功。”

小敏一下子就崩溃了,她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嘴唇都咬出血了,还是控制不了掉眼泪。上司却还在喋喋不休地指责小敏。小敏再也忍不住了,她拿起那沓子厚厚的材料,两只手用力地撕扯。

如何从法律上看待四川彭州龙槽沟8.13山洪灾害的责任问题?

出了事故不找自身原因,而找人背锅,找金钱赔偿,此坏风气不可长!此事件一旦启动赔偿,那今后警示、劝阻、围拦等一切技术措施和公序良俗无效!

过去判决由于把伤亡看成弱势,一味牵就,有事故就甩锅责任,找赔偿,致使社会风气败坏,如盗贼因盗窃死亡于被盗者场所,判决被盗者赔偿!

处理事故应以事实为根据,公理为准绳,而不是平衡利益,照顾所谓弱势的某一方。用平衡利益,照顾弱势的某一方,将会使公序良俗被破坏怠尽!

四川彭州龙槽沟洪灾,致游玩者死亡事故,缘由在于游玩者无视警示、劝阻,无视公序,责任在己,而与他方没半毛关系。

逝者已矣,对死难者只是同情,任何方没有责任。天灾无情,死难家属只能自认倒霉,世人也因此而吸取教训吧!

我长江边长大,看到过无数下河游泳被淹死的人,但从未听说过谁来担责,游泳池里到是有人担责,但人家配备了安全员和救援设备。彭州龙槽沟属于天然泄洪沟,非旅游景区,当地政府也尽到了告知义务及防范措施,也有工作人员现场规劝,这种情况下,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自己负责任。

我长江边长大,看到过无数下河游泳被淹死的人,但从未听说过谁来担责,游泳池里到是有人担责,但人家配备了安全员和救援设备。彭州龙槽沟属于天然泄洪沟,非旅游景区,当地政府也尽到了告知义务及防范措施,也有工作人员现场规劝,这种情况下,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自己负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次四川彭州龙槽沟“8.13”山洪灾害的主要责任,在于旅游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在于黑心旅行团或者部分网络大V的不负责任,必须严肃追究。

事件起因:8月13日15时30分许,彭州市龙槽沟突发山洪,水中嬉戏的游客来不及撤离,眼睁睁被洪流卷走。经消防、公安等救援力量的全力搜救,共造成7人死亡、8人轻伤。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长期宅家怎么才不会废掉 - 汇30资讯

根据附近村民和当地旅游局称,此地并不是正规的旅游景点。但有游客反映,是有不良商家在网上公布了该地旅行线路和游玩地点,是网红打卡之地。在一些网红的推波助澜之下,让非规范的极具危险性的龙槽沟成为游客游玩嬉戏之地,从而造成了此次灾难性的事故。

作为当地旅游部门,在明知设施设备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就应该明令禁止大规模的游客进入该地域。因此,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有失职渎职之行为;而作为网络大V,明知龙槽沟涉水有不可预知的危险性,没有考虑特殊气候如暴雨山洪等突发情况下的安全保障这个前提下,就鼓动游客前来打卡留念,严重有悖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作为经历此次事件的亲历者或者遇难者,他们是受害者,深感痛心、理应同情,责任不在他们。但我个人呼吁:出去游玩在于开心快乐,但人身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紧绷。出门前要做足功课,对于易发多发险情的涉水景区以及环境复杂的滩涂、峡谷等野外风景区域,在户外探险和涉水亲水活动之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识水性者尽量避免前往。